包號 | 貨物名稱 | 供應商資格要求 | 預算金額(萬元) |
B | 有創(chuàng)呼吸機(可采進口) |
1、 供應商須在中國境內注冊,具有獨立法人資格;且符合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》第二十二條規(guī)定; 2、 供應商為國內產品制造商的,應具有醫(yī)療器械生產許可證;供應商為代理商的,應具有醫(yī)療器械產品經營許可證或經營備案憑證,若供應商為進口產品代理商的,另應具有制造商或國內總代理針對本項目出具的唯一授權書原件; 3、 所投產品為醫(yī)療器械的,供應商須提供醫(yī)療器械注冊證(含附表)或備案憑證(提供復印件加蓋單位公章); 4、 近三年內,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; 5、 通過“信用中國”網站(www.creditchina.gov.cn)查詢,未被列入失信被執(zhí)行人、重大稅收違法案件當事人、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記錄名單; 6、 本次采購不接受聯合體投標; 7、 本項目采用資格后審方式; 8、本項目可兼投兼中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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C | 有創(chuàng)呼吸機 | 11 |